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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工程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
2024-03-05 16:28:10   来源:   评论:0 点击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8修正版)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[2018]第4号)有关要求,对《海城诚热供
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(2018修正版)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[2018]第4号)有关要求,对《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工程》公示如下:

(一)建设项目名称、选址、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

建设项目: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锅炉房扩建工程

项目选址: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社区新东方首府回迁楼60号(新东小学周边地块回迁项目)

建设内容:锅炉房扩建工程。现有锅炉房向东扩建18米,增建1台70MW热水锅炉(4#炉)及其辅助设备,将现有采暖供回水主管道由DN700扩径至DN900,并延长至新扩建锅炉部分,增加脱硫脱硝除尘系统及室外配套管网工程。

项目扩建后供热面积由现状300万平方米增加至470万平方米,总热负荷由现状163.5MW增加至240MW。

(二)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名称:海城诚热供暖有限公司

联系方式:丁建 15241257399

联系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海州管理区新东社区新东方首府回迁楼60号(新东小学周边地块回迁项目)
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编制单位: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链接: 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sYhghOK4NcSILBANjymh_w 提取码: p4v8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,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,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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